作者:佚名      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
1988年底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在学习外地计划生育管理先进经验和总结本区部分市、县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,作出了在全自治区推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大决策,把执行责任制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,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根据中央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于1994年2月18日批转了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《关于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,负总责的意见》。各地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4套班子共同抓,有关部门配合抓,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...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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